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学校决定今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,即:2018年4月5日(星期四)至4月7日(星期六)放假。4月8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,补单周星期五的课程。
二、根据《关于做好2018年学校总值班室值班工作的通知》(天师院党办发〔2018〕2号),清明节期间学校总值班室应分别由财务处、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、招生就业处负责值班,请上述三个单位于4月2日上午前将值班负责人和值班员(须至少两人)信息报送学校办公室秘书科(行政楼313室),并根据规定做好学校总值班室值班工作。
三、清明节期间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(单位)的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特别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。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假。各部门、各单位假期值班安排表请于3月30日前分别报送学校办公室秘书科(行政楼305室)与保卫处。
四、其他事宜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由负责部门(单位)另行安排。